山东舜铭律师事务所开展“宪法学习月”活动
2016年的12月4日是第三个“国家宪法日”,也是第十六个“全国法制宣传日”,今年的主题为:“弘扬宪法精神,推动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发展”。宪法是每一个民主国家最根本的法的渊源,在国家治理和公民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。宪法的顺利实施,能够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,有效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秩序。山东舜铭律师事务所将12月确立为本所的“宪法学习月”,全体律师在支部书记、主任王茜同志的带领下,深入学习了《宪法》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、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,王茜主任强调要将宪法的宣传、教育和学习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,切实增强全体律师宪法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,在执业过程中时刻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,为我国民主法治事业的进步做出最大的努力。